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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致beitangzy君兼回“XXX”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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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楼 
phoenixtear
职业: 流浪人
属性: 智慧型
等级: 死亡骑士
Level: 7
EXP: 944
 
  
 

最初由 77 楼的玩家 beitangzy 发表:
凰泪你居然还健在啊,难得……


没死.




该贴仅代表phoenixtear的个人观点,phoenixtear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88734  发贴数:2619  财产:163106 戒尼  发表于:2008-10-12: 13:51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81楼 
phoenixtear
职业: 流浪人
属性: 智慧型
等级: 死亡骑士
Level: 7
EXP: 944
 
  
 

我就知道FJ复刊很多老人都会回来看下.
果然.




该贴仅代表phoenixtear的个人观点,phoenixtear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88734  发贴数:2620  财产:163156 戒尼  发表于:2008-10-12: 13:55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82楼 
phoenixtear
职业: 流浪人
属性: 智慧型
等级: 死亡骑士
Level: 7
EXP: 944
 
  
 

HIS MOTHER~
来错时间了,没人了,小喇叭.




该贴仅代表phoenixtear的个人观点,phoenixtear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88734  发贴数:2621  财产:163206 戒尼  发表于:2008-10-12: 14:17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83楼 
Leon尊
职业: 流浪人
属性: 未知
等级: 剑客
Level: 2
EXP: 15
 
  
 

最初由 74 楼的玩家 beitangzy 发表:
  我本已不欲再斩人,Leon尊你何必要苦苦相逼,但求一死?

  你口口声声说鬼孩子君是在下的马甲,可不论谁人看来我与其无论遣词造句,行文排版都无半点相似之处。可阁下对这一点视而不见,恍若无睹。最不济你还可以向版主求证不是?如此一叶障目,不明是非。可谓愚。

  仅凭在下两年前的一句签名便断定在下将会结婚?敢问阁下知道在下姓甚名谁,哪里人士,年方几何?既然都不知道,那你说在下要结婚一事岂非信口雌黄


杨文理,你不是心态变老了吗?还上来干什么?心态变老的你还会在乎别人的话吗?

鬼孩子是否你的马甲与我无关,我现在说话时都会加上“杨文理”三个字,以免你误会我跟其他人说,也避免其他人以为我跟他说。不信你翻看之前的帖子!为了避免你的误会,从今起我不再跟鬼孩子说话了!

至于关于你结婚的话,我只是想强调“你已经到了结婚的年纪了,所作所为连一个5岁小孩都不如!”
不管那是两年前的事也好,是现在的事也好,在年纪上,现在的你的确也是那个阶段,我的话有错吗?
既然准备结婚是两年前的事,那么现在的你应该比以前更成熟才对,何以越来越幼稚,越来越无赖?我这句话用在现在的你不是更适用吗?

专门开帖骂你有何难?但colapika和DANNY开的这两张帖你都在龟缩,我再开一文结果不就是一样吗?
况且,这几天因为你而开了好多与猎人主题无关的帖子了,我再开一帖很可能会被锁呢!
只要你能保证不逃跑,保证版主不锁我帖,我就开,如何?你想死得更难看我可以成全你!

我再声明一次,我讨厌你、数落你,全因你的所作所为实在影响太坏、太无赖、太无耻、太突出了,再难在贪婪和昆仑找到比你更甚者,我不想每次上来都看见这么幼稚而无赖的小丑戏。
不是我想记住你,不是我跟你有什么私人过节。我骂你是希望你改变,又或者消失。
其实,讨厌你的人多如过江之鲫,但不是每位都有兴趣骂你,我只是采取行动的其中一位而已。

我骂你心态没有改变的回帖你无法正面回击,便找一些无法置我于死地的间隙去放大、去渲染,真的很可悲!

别以为转移话题,观众就会忘记你那“可以原谅的错误”、你为DANNY而写的“1876342字的回复”,还有你的成名曲“心态老”,你忘记了,我会继续提醒你!




该贴仅代表Leon尊的个人观点,Leon尊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911129  发贴数:35  财产:1760 戒尼  发表于:2008-10-12: 18:59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84楼 
鬼孩子
职业: 流浪人
属性: 未知
等级: 剑客
Level: 2
EXP: 17
 
  
 

反派反派我们支持你~~!




该贴仅代表鬼孩子的个人观点,鬼孩子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884726  发贴数:279  财产:14010 戒尼  发表于:2008-10-12: 19:06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85楼 
鬼孩子
职业: 流浪人
属性: 未知
等级: 剑客
Level: 2
EXP: 17
 
  
 

最初由 79 楼的玩家 phoenixtear 发表:


原来你真的不是杨的MJ,知道三本的全TL只有一个.
知道你真身了.


居然连你也有这种想法啊,本人算是失败还是成功呢?




该贴仅代表鬼孩子的个人观点,鬼孩子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884726  发贴数:280  财产:14060 戒尼  发表于:2008-10-12: 19:07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86楼 
beitangzy
职业: 剑客
流派: 天然理心流
境界: 返璞归真
Level: 7
EXP: 1098
 
  
 

最初由 83 楼的玩家 Leon尊 发表:


不是我想记住你,不是我跟你有什么私人过节。我骂你是希望你改变,又或者消失。

我不想每次上来都看见这么幼稚而无赖的小丑戏。


仅凭这两句,我与你也没什么可以再说的了。

在这世界上无人有权要求别人改变或者消失,只有上帝才有资格。你明显不像是上帝——当然,我不排除你确实是上帝本人,因为一切皆有可能——但请你给出恰如其分的证据。

你说我哗众取宠,可惜在下从未有过这样的想法,这是媚俗行为。在下只想要哗寡取宠,让那些能欣赏的,愿意欣赏的,喜欢欣赏的朋友能读到我的帖子,喜欢我的帖子。

至于那些不喜欢也不愿意欣赏的朋友,他们也有一个相当简洁的选择——将鼠标移动到浏览器的右上角,义无反顾的点下去即可。

我可从未强迫别人看我的帖子。

我发帖是为了让朋友们愉快,而你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便在这里大放厥词。一己之私竟然也能够大行其道,简直是对论坛言论自由精神的嘲讽。

就发帖目的而言,你我有天渊之别:一个光明正大,一个满腹腌臜。而现在竟然是你在数落我?我觉得这个现象充满了黑色幽默,足以作为对这个世界不合理性的充分诠释。

明白这一点之后就请消失吧。





本帖子于 2008-10-12: 19:31 PMbeitangzy编辑过。



该贴仅代表beitangzy的个人观点,beitangzy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425  发贴数:1489  财产:635345 戒尼  发表于:2008-10-12: 19:21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87楼 
beitangzy
职业: 剑客
流派: 天然理心流
境界: 返璞归真
Level: 7
EXP: 1098
 
  
 

这年头反派的效率实在是太低下了。

遥想当年的限时PK赛,在下做反派的时候,是何等高瞻远瞩举重若轻,弹指一挥下笔千言。

如若现在再办,那是多半要黄牛地。

观众:我们很不耐烦!

反派:请给我们时间。





本帖子于 2008-10-12: 20:35 PMbeitangzy编辑过。



该贴仅代表beitangzy的个人观点,beitangzy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425  发贴数:1490  财产:635395 戒尼  发表于:2008-10-12: 20:34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88楼 
黑死X霍乱X猩红热
职业: 流浪人
属性: 未知
等级: 骑士
Level: 5
EXP: 180
 
  
 

最初由 71 楼的玩家 dannycheong 发表:


因為很多人一眼認出你是楊文理,但你仍然裝傻,就像現在的情況,你面對著你最討厭的Danny昌,我就在的眼前,但你跟以前的一些人、以前的你一樣,你不敢正面罵我。

你愈正面向我衝突,你愈難混淆視聽,你愈得不到路人的信任。

現在,你問我的任可事,我也要跟你一樣裝傻,要答你嗎?

Danny昌的名號不是吹出來的,是罵你這種人而自然响出來的,你有種就亮真身來再罵我偽君子、大老鼠云云,不然你就只是一條


DANNYC君。。。此君确不是马桶的MJ挨。。。。

换个方向,换个方向挨。。。




该贴仅代表黑死X霍乱X猩红热的个人观点,黑死X霍乱X猩红热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728930  发贴数:14207  财产:881922 戒尼  发表于:2008-10-12: 23:51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第89楼 
beitangzy
职业: 剑客
流派: 天然理心流
境界: 返璞归真
Level: 7
EXP: 1099
 
  
 

最初由 88 楼的玩家 黑死X霍乱X猩红热 发表:


DANNYC君。。。此君确不是马桶的MJ挨。。。。

换个方向,换个方向挨。。。


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即可,老鼠昌知不知道真的不重要。

其实他根本是知道的,关键是不说这个他就无话可说,明白这个道理便顿觉豁然开朗了不是?

咱这么辛苦的帮你授业解惑,欠我一次哦。




该贴仅代表beitangzy的个人观点,beitangzy文责自负。
会员编号:425  发贴数:1496  财产:635745 戒尼  发表于:2008-10-12: 23:55 PM | 引用 | 短信 |  编辑 |  附件 |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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