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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梦倒是做了,可梦到的不是奥贝斯坦元帅而是一个酷似罗严塔尔元帅的男人,我知道他是菲利克斯。为什么会梦到他呢?难不成在我潜意识里有想见他的念头?
或许是吧…………
对他,我总有种负罪心理,如果能见他现在生活幸福,在我心头压了七年的重负也会减轻不少。干脆结束正事后去找找看,看看能不能找到他,当然从远处看一眼就行了,目前我还没有勇气正面与他交谈。 好了,菲利克斯的事暂时放在一边,先谈谈我今天是怎么过的吧。 大清早就碰上头疼事——为元帅选花。 我对花语了解甚少,选花一向只凭对人的印象,比如给毕典菲尔特元帅我会选向日葵;给罗严塔尔元帅则会选紫罗兰,可奥贝斯坦元帅根本无法让人联想到任何花卉!花店里我从这头走到那头,转了好几圈才选中一种白色菊花,这种花看起来像剔透雪球,而雪是最能让我想起元帅的东西。 天空飘着细细雨丝,怀着浓浓哀思找到元帅坟墓的我当时微微吃了一惊。虽然早清楚以元帅的为人墓碑不可能有多华美,却也没想到平常到这样子: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白色大理石碑面上,除了死者的姓名与生卒年月再没有一个字。本该刻着墓志铭的地方雕镂出一朵不知名的鲜红小花,给寒素的墓碑增添几许生气和秀致,但感觉上有些突兀,很难想象元帅对花有兴趣。 蹲下身轻轻把花束放在墓前,我呆呆望着墓碑,如果没有上面这个名字谁能想到新帝国第一位军务尚书,真正的帝国缔造者竟躺在这下面!不知蹲在墓前呆了多久,直到双腿发麻我才站起身来。这时我注意到旁边的一个坟墓,它和元帅的墓离的未免太近了点,就好象散开的人群中有两人携手并肩站在一起一样,墓碑的样式和元帅的非常相似只是墓志铭刻着一句:“凡间不是精灵栖身之所。” 墓碑的主人叫冬蕾,应该是东方人。死于旧帝国历775年,终年19岁。 看到775这个数字,我的心脏突突急蹦两下。旧帝国历775年,奥贝斯坦元帅24岁,他的遗嘱正是那时立下的….. 身体比头脑先行动,抛却公爵小姐优雅形象发挥战士之女本色,我一路绝尘跑到墓场管理所,中间被土坑绊倒一次,因为雨后路滑摔了两次,管理员被我的狼狈模样吓了一跳,要让他相信我不是碰上歹徒还真费了不少工夫。 在管理员的帮助下,我从一本发着霉味的登记册上查到冬蕾的墓地是旧帝国历775年2月17日买下21日下葬,元帅的墓地是在2月18日所买,而元帅遗嘱上的签名日期则是775年2月20日。这也未免太巧了吧!莫非这女孩和元帅有什么关系?难不成…….等等,这怎么可能,太离谱了吧。可是,可是,如果我的猜测是对的,那么为何生理和心理都很正常的元帅终身不娶也从未与女性有亲密关系就能解释的通了。 我取消了预订的计划,专心查询这个叫冬蕾的女孩的资料。事过境迁,一个平凡人的生平根本不可能被详细的记载下来,但通过墓园管理所的存档和从民政局资料库查到的信息还是可以把她的大致轮廓勾勒出来。 冬蕾,姓名标记形式是E式,生于旧帝国历755年2月15日。母亲早亡,父亲是奥丁大学的历史学教授,因为得罪贵族被征召进军队,在772年的一次战斗中死亡;她的哥哥是先天性残疾人,751年死于车祸。冬蕾的死因是先天性心机功能衰竭,她死的那一天刚好是她二十岁生日,因为是下午死的所以她的终年只能算十九岁。 我边看资料边叹息,这少女短短的一生中充满不幸,然而她遗下的照片却给人以豁然达观的印象。第一眼看到她的照片我只觉头晕目眩,原以为如梦般优雅美丽的安妮罗杰大公妃是无人可比的美女,可和照片上的黑发少女相比,大公妃立时变的平凡。该怎么形容呢,黑发少女的美,是属于古代东方诗歌里歌咏的天上仙子,清雅飘逸,婉约空灵。她美的甚至让人感到虚幻飘渺,可望而不可及,似乎她随时会融化在风中随风消失。 “凡间不是精灵的栖身之地。” 我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了。这样灵秀的人儿注定无法活的长久,她的美不属于这个世界。事实上若非她眼中深邃的夜空闪烁着温柔详和的人性光芒,我是绝对无法相信这个女孩曾在尘世真实存在。 我越看照片就越想知道这女孩,哪怕她和元帅毫无关系……不,是因为看了她的照片后更相信自己的猜测才更想了解她。心里有些沉重,作为传记作家有机会发现这种密闻我该高兴才对,只是情感上我又不愿承认神样的元帅也曾有过凡俗的私情,还真是矛盾哪! 矛盾归矛盾,为冬蕾买墓地的是其的好友凯瑟琳·巴斯勒,她的地址我可没忘记下,她的住处离这不远,如果不出意外,明天就能拜访到她。 新帝国历26年11月28日 晴 直到今天菲利克斯帮我拿回放在旅馆的行李,我才能继续自己的日记。房间他也替我退了,我现在住在他家,这样方便他照顾我。虽然我百般不愿,但在他乡身无分文又头部摔伤、小腿骨折的境况下,我还有选择的余地吗? 今年我到底撞了么邪,那百万分之一的机率找上门来砸的我充分体会到这个世界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两天前在马克西米利安大街上为找阿尔玛家走的昏头转向之际(本人是帝国上层社会人人皆知的路痴),被人抢了皮包。我的证件、现金、提款卡全在包里,所以当然要追啦,但我似乎没记起自己的运动神经“发达”到什么地步。在跑下天桥时,一不小心从梯子上摔下,当时只觉眼前一黑,以后的事全都记不得了。 再次睁开双眼我已躺到这张床上,打量四周,房间装簧普通可从摆设来看主人应该是位男性。不知发生什么事,我强按惊恐挣扎着下床。脚刚一触地,钻心巨痛就使身体与地面亲密接触。就在我忍不住轻声呻吟之际,一个男人快步跑进来一把抱起我。 “真是的,你怎么还这么毛躁,你的腿伤很严重哪。刚刚摔痛了那儿?要不要紧?” 听他的语气好象和我是熟人,好奇心压过恐惧,我吞下到嗓子边的惊叫凝神打量他。 褐色长发下的脸端正英俊,晴空的眼眸因注意到我的视线而浮现笑意。好熟悉的感觉,我一定在那见过他….对了,这张脸…. “菲利克斯?!!!” “你总算认出来了。” 我心里乱成一团麻脑子里却是空白一片,张口结舌吐不出半个字。 原来菲利克斯到奥丁之后,以军中学到的精深化工知识成为小有名气的机械师,日子满过的去。两天前他下班回家无意中目睹我追窃贼的情形,认出了我并跟在我身后……后面的事就不必废话了。 “七年不见你都长成这么美的女性,不过内在丝毫没变,还是假小子一个。” “….你真的是菲利克斯?” 楞了半天我突然冒出这句唐突的问话,菲利克斯怔了一下,笑着反问 “那你以为我是谁?” 我摇摇头,记忆中的菲利克斯一直定格在那位冷漠好胜的褐发少年身上,眼前的长发男子却如四月微风般柔和。菲利克斯似乎看出我心中疑惑。 “是不是觉得我变了很多?其实,现在这样子才是真正的我。我不必再在意别人的眼光,不必再为了证明自己而强逼自己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比人更出色,我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职业和生活,自由随意的活着。说起来这还是托你的福呢!” 我脸上火辣辣的,低下头结节巴巴地向他道歉。 “为什么道歉,要不是你那件事我还不能下定决心与那些苦闷压抑的日子决裂。我一直都很想向你道谢,德希德莉娅,不,蕾妮,我还是觉得叫你蕾妮比较顺口,谢谢你。” 菲利克斯真是变了,以前的他决不会把话说的这么坦白。在这么坦白的人面前我也不好意思多加隐瞒,于是把来奥丁的情形和目的都告诉他(亚历山大陛下要我做皇后的事除外),菲利克斯脸上的微笑渐渐转换成苦笑,不停的说我太胆大妄为。 最后他答应我不会联络费沙,前提是我必须住在他家受他监护。这家伙眼里的我啊,还和七年前一样,是个好闯祸需要人时时看住的小孩子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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